深圳最新交规get:骑错共享单车罚500,去大梅沙走错路罚300!
在深圳
不管你是新手还是老司机
都得注意这些事儿!
不然分分钟被罚款
罚款500元
关键词:共享单车
为有效预防、减少涉共享单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共享单车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深圳交警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交通秩序管理: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规定,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一律处以500元罚款。
用户信用积分制度
共享单车企业要将用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情况纳入信用积分范畴,2017年6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定期将共享单车用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共享给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各共享单车企业须严格按照各自用户信用积分制度规定,对相关用户落实好降低信用积分、提高用车成本、取消用车资格等处罚措施,并将执行情况定期向交警部门报备。
如何正确使用单车?
(一)请在非机动道上骑行,切勿进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行驶。
(二)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的道路骑行,请靠道路最右侧通行。
(三)通过路口时请遵守交通信号,并下车推行。
(四)横过道路时,请使用过街设施,在未设置过街设施的道路上横过道路,请下车推行,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直行通过。
(五)远离大货车,特别要避免与大货车同时转弯,大货车的视线盲区与转弯内轮差形成的区域是“死亡弯月”。
(六)夜间骑行要十分小心,因自行车反光性能较弱,难以被其它车辆及时发现。
(七)遇有极端恶劣天气时,请避免在道路上骑行,建议改乘公共交通工具。
(八)切勿在机动车道上逆行。
(九)进入隧道或立交桥时请小心,切勿进入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隧道或立交桥。
(十)行经路边停放的机动车旁时,请减速并按车铃提醒,谨防机动车突然打开车门造成事故。
罚款300元
关键词:节假日 大梅沙
5月28日起,自驾前往东部沿海高速时,一定要注意交通标识标线的变化。
为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能力,保障公交优先,市交警局24日宣布,节假日、公休日期间,早上9时至晚上21时,东部沿海高速罗沙路到大梅沙收费站(含大梅沙出口匝道、入口匝道段)的公交车专用道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仅线路公交车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汽车可以使用公交车专用道。
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5月28日起,自驾前往东部沿海高速时,一定要注意交通标识标线的变化。违法占用公交车道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具体通告为:一、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即:S30)西往东行,罗沙路至大梅沙收费站段(含大梅沙出口匝道、入口匝道段)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经以下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17年5月28日至2017年11月27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200元、记3分
关键词:广深、南光、北环…
注意!
深圳这7条路将客货分离!
6月21日起走错道就开罚
深圳市交警局5月23日发布《关于在部分高快速路扩大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措施》的公告,广深高速等7条高快速路6月7日开始实施客货分离,交警部门6月21日起开始执法。
广深高速、南光高速、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深南立交至春风高架段)、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设有小型客车专用车道;每天0时至24时,除小型客车以外,禁止其他类型车辆在小客车道行驶。
通告所称“小型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通告自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12月6日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措施于6月7日开始实施,至6月20日为过渡期。交警部门将于6月21日起正式执法,对于违反通行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在机动车道内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内容来源:深圳交警、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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